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如何办理?
2018-01-10北京养殖场拆迁律师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主要是为了通过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如何办理?下面凯诺北京拆迁律师为大家来介绍一下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程序在各地是不同的,因此下面所提供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仅供大家参考。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查验证、合同备案、立卷归档。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1、《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项目预登记通知书;
3、《商品房买卖合同》全套(原件);
4、承购人的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代码证、个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5、预售的商品房未设定低压的书面具结书(原件),已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证件资料(复印件)及抵押权人同意出售、再抵押(按揭)的书面意见;
6、预售情况清册。
(二)审查验证
产交易管理部门对提交资料的合法性和时效性进行审验,并核对商品房项目预售单元的情况。
(三)合同备案
1、经核实,对符合合同备案条件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全套)上加盖“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专用章”予以注记。
2、经核实,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备案:
(1)未经项目预登记的;
(2)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有转让行为的(已办理项目转让变更手续的除外);
(3)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已抵押,抵押登记部门未出具接触抵押关系证明的,抵押权人未出具同意出售、再抵押(按揭)的书面证明的;
(4)不符合《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上规定的预(销)售时限及预(销)售范围的商品房;
(5)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售的。
(四)办理时限
对符合商品房项目预登记或办理项目预登记变更条件的,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对符合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或办理合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条件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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