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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租房退房申请书范本 离婚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2021-03-10北京养殖场拆迁律师

  贾启华律师,北京养殖场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学校公租房退房申请书范本

  学校公租房是国家推出的保障住房福利的一个好产品,学校有了公租房,可以让更多收入较低的人住上舒适的房子,但是学校公租房也不是申请到了就一直可以住。那么学校公租房退房申请书范本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的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学校公租房退房申请书范本及其相关问题。

  一、学校公租房退房申请书范本:

  尊敬的__________县城建局领导:

  你们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处理我校的公租房退房申请。

  我是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的校长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校于___________年秋季成功申请并获批了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处小大套公租房--_______________室。由于某某原因,我校从去年九月获批至今,尽管在合理保护性使用,但并未充分使用,总体居住时日还不足一个月,浪费了有限的房源、和珍贵的居住机会。也对不住所交的贰仟伍佰余元的房租费用,内心实在难安,也很不划算。所以,自愿请求退出公租房,以便提供给更多的、更需要在____________处居住的同志。

  二、公租房的优惠政策:

  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通知同时明确,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三、公租房怎么申请

  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以上就是关于学校公租房退房申请书范本及其相关问题。学校公租房退房申请书其实就只要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书写就好,并无特别大的要求。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公租房退房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离婚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当没有房屋居住的时候,我们一般都会选择去菊麟房屋,如果在离婚以后,一方没有可以居住的房屋,在这个时候我们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但是需要一定的条件,接下来就和一同来了解离婚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一、离婚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

  3、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5、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房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公房使用权是基于公民与公房所有权单位的房屋租赁关系而产生的。所谓公有房屋租赁关系,是指公民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管理政策和规定,向公房产权单位或房管部门承租公房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房屋租赁关系。公民作为承租人依法享有公房的使用权,其居住的公房仍然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不属遗产的范围,不能继承。那么在作为承租人的公民死亡后,其对公房的使用权能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呢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当承租人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局申请公示登记。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4、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离婚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以及有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对于这种国家所有的用于出租的房屋,我们是可以对房屋进行租赁的,而且在租赁价格上会要少很多。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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